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11年08月30日 16:25 作者:组织部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为做好201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新生党员的指导原则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2011级新生党员都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不参加我校党组织的一切活动。

二、接收新生党员的具体要求

1.各学院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由各学院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

2.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由校区党委统一负责办理,校区内各院、所党总支不再单独交组织部办理。

3.新生党员报到时,将本人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密封件交至所在学院党总支,并在介绍信和档案材料右上角注明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和学号等信息。

4.各学院党总支接收新生党员时,要仔细审查、整理新生党员的介绍信和档案材料,发现不合格的介绍信和材料时应及时告知新生党员进行补办。若新生党员只持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未上交党员档案材料的,请查看该生党员档案材料是否在其个人学籍档案袋中;若未发现党员档案材料,请该生及时与原所在学校(党组织)联系,务必在1030日前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5.各学院党总支接收新生党员时,要及时认真填写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全面准确采集党员信息,录入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党员信息时,要仔细核实新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入党或转正时间等信息,确保党员信息准确、全面。(各学院党总支务必在12118:00前将系统内所有学生党员信息核实并导出打包,通过OA系统上传组织部,以便开展报表报送工作。)

6.请各学院党总支于92318:00前将预审后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和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生党员名单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员档案材料未及时转入的,先暂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待档案材料转入后再交组织部)审查,党委组织部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审查无误后返还各学院党总支保存,以便各学院党总支对新生党员的考察培养、教育和管理。党员的档案材料应专人专柜管理,防止出现党员档案材料丢失现象发生。

7.因故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新生党员,入学报到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说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不能及时接转的原因,并尽快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学院党总支也要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三、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说明

1.凡新进我校的新生党员,必须持原单位所在的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可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属本市生源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属雅安市外生源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去四川农业大学)。如发现介绍信不符合要求者,请予更正。

2.校内读研的本校新生党员,请学生本人于923日前到原学院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现所在学院党总支报到。

3.校内在原学院读研的新生党员,不需办理党员关系接转手续,由所在学院党总支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即可。

四、接收新生党员后的工作

1.新生党员入校后,各党总支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及时建立新生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并按要求及时登记、上报组织部。

2.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各学院党总支要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对未接转组织关系的,不得将其编入支部,不能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不得收缴党费。

3.各党总支要及时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新生预备党员考察期满后,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新生党员的转正事宜,不能因为新生党员进校后考察期不长而自行延长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新生党员转正的时间。

五、接收新生党员其他注意事项

1.为避免出现个别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因不熟悉党务工作,收到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材料后放在一边不予办理的情况,请各党总支务必对党支部书记、政治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培训,以保证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转入以及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

联系人:何宇,联系电话:2882082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201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基本情况登记表

2.四川农业大学2011级新生党员名单

 

 

 

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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