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校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8日 11:03 作者:         审稿:组织部       来源: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中共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就党员自愿捐款加强指导服务,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有号召,我有响应!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捐款抗击疫情,是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为积极响应通知要求,进一步营造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浓厚氛围,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现就做好我校党员自愿捐款指导服务,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

二、捐款要有序开展,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党员可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交纳。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明确2人以上负责党员捐款的收取、记账工作,并于每天15点前汇总捐款情况,将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开学后补报纸质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每天不重复报),款项最后一次性交财务处。

三、要认真做好接收上缴工作,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捐款项要严格管理、如数上交财务处,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财务处再统一,学校将上交雅安市委组织部。

四、捐款原则上3515点前结束。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可接收本部门非党员自愿捐款(表册中注明)。

附件: 党员捐款明细表.xlsx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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