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04日 11:40 作者:zzk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接收。各分党委(总支)负责接收介绍信,要认真审查以下内容:
    1.介绍信应为新版介绍信。
    2.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若涂改需原单位盖章。
    3.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
    4党员组织关系从雅安市外转入我校的,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从雅安市内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四川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校内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本单位的研究生,不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校内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校内其他单位的研究生,需由原单位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由本人交至新单位。
    5.党员档案材料是否规范。认真审查入党材料,看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本人是否年满18岁,在校学生党员是否由学校发展入党等。
    凡党员介绍信和档案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请退回重新办理。各分党委(总支)在收到介绍信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
    二、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上报。各分党委(总支)在接收介绍信时,要及时将党员基本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将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于2014年9月19日前交至组织部组织科,党员档案材料由组织部现场审核后返回基层。
    三、请各分党委(总支)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工作,避免出现遗失等情况。

四川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