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学年度工作业绩奖励办法

                                2009年09月24日 00:00 作者:干部科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的主要职责就是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促发展在本单位具体落到实处,学校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主要职责就是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为教学科研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服好务。教学科研单位是学校发展全局工作的主战场,应以贡献业绩数量增幅为主要评比指标;机关单位是学校发展全局工作的总后勤部,应以奉献服务质量提高为主要评选依据。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经济发展激励奖励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17号)有关规定,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业绩评比推荐
    (一)评比范围
    各学院(不含远程与继教学院)和研究所。
    (二)考核指标
    1.教师工作业绩评分增幅(权重为40%)
    本学年度比上学年度人均工作业绩评分增幅/全校最高增幅×40
    2.毕业生就业率(权重为20%)
    本学年度就业率-80%计算(就业率低于80%的单位均为0分)
    3.基金收入经费增幅(权重为15%)
    本学年度比上学年度人均收入经费增幅/全校最高增幅×15
    4.基金发放经费增幅(权重为15%)
    本学年度比上学年度人均发放经费增幅/全校最高增幅×15
    5.获校发奖励经费增幅(权重为10%)
    本学年度比上学年度人均获校发奖经费增幅/全校最高增幅×10
    (注:除就业率外,其余4项凡比上学年度无增长或负增长的单位均为0分。)
    (三)考核推荐
    由组织部牵头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学生处和财务处等部门共同负责,按学年度核定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并按加权平均分高低进行排序,进入前7名(含并列第7名)的单位列为有效候选单位。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业绩主要看所在单位发展与民生的实际成效,主要以考评结果为依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推荐候选单位。
    二、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业绩评选推荐
    (一)评选范围
    学校机关单位范围指党群和行政部门、分校和科学研究院机关、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和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提名初选
    各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名推荐或自荐不超过5个机关单位,组织部汇总各单位推荐(含自荐)结果,按推荐单位多少排名,进入前6名(含并列第6名)的单位列为有效候选单位。
    (三)评议推荐
    有效候选单位上报年度工作业绩材料,重点介绍班子成员在管理服务工作中所发挥的实质性作用,业绩材料公示一周,同时送各单位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从中评议推荐不超过4个机关单位。组织部汇总公示与评议推荐结果,并在相关服务范围的代表中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此基础上,确定不超过6个单位为推荐单位。
    三、审查批准
    领导班子及成员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单位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等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奖励资格。
    学校党委常委会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和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不超过5个教学科研单位和不超过4个机关单位领导班子为年度工作业绩突出领导班子。
    四、奖励标准
    年度工作业绩突出领导班子成员中,正处级(含主持工作副处级)和副处级干部分别奖励6000元和4000元。
五、本办法从2010年8月起执行,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