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1年11月21日 11:05 作者:干部科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11]1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校内在编在岗教职工中公开选拔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职位共4个:
    1.学生处副处长1名;
    2.财务处副处长1名;
    3.校团委副书记1名;
    4.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
    二、选拔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四川农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11]18号)(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计算截止2011年11月1日,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12月31日。
    2.考虑到共青团和信息与教育技术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者也可以申报校团委副书记和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职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工作三年及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或工作六年及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
    (二)具体职位要求
    1.学生处副处长:热爱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学生教育管理和招生就业工作,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2.财务处副处长:应具有一定的财经知识背景和工作经历,熟悉财经领域的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财经工作。一般应为会计、财务管理或金融等相关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及以上。
    3.校团委副书记: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热爱共青团事业,熟悉和了解高校共青团工作,善于做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活动。
    4.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熟悉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或教育技术等相关工作,一般应为计算机和教育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
    三、公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申报者本人真实、准确、详细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公推公选处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报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25日。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第一办公楼一楼117室)。
    (二)资格审核
    由组织部和人事处对照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答辩与民主推荐
    学校成立干部公选面试考评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答辩。答辩结束后,由面试考评组以无记名投票评分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岗位产生1-2名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对面试答辩民主推荐产生的考察人选予以公示,由学校干部考察组按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与任用
    根据面试答辩、民主推荐及组织考察等情况,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发文任命。
    四、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