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创新项目结题及申报的通知

                                2017年03月20日 20:49 作者:组织部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6]31号)精神,现将我校基层党建创新活动项目2016年结题及2017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项目结题

(一)做好自查总结

3月3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要求,对拟结题项目进行自查总结,做好验收准备。4月上旬,学校将组织专家验收。

(二)报送结题材料

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审批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和附件材料。结题审批表中的结题报告部分应包括项目简述、项目做法、项目成效、体会建议等内容,项目相关的制度成果、调查报告、论文、音像材料等以附件形式报送。相关材料于4月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zzb@sicau.edu.cn

二、2017年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基层党建创新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服务“双一流”建设主题,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进行申报。立项范围为:

1. 在“双一流”建设,落实好“四个全面”的川农大实践中,探索符合我校实际的党建新方法、新思路。

2.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

3. 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立足党支部,探索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创新探索。

4. 围绕提升党员队伍质量,增强党员“四种意识”,积极构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作风建设的新机制。

5. 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6. 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积极创新党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载体,努力培育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典型示范。

7. 符合立项要求的其它范围。

(二)申报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直属党支部可申报1个项目。已申请批准的项目没有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今年不得新申请项目(2016年度立项未结题的可申请2017年度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个。项目期限为1年,2018年3月验收。

(三)材料报送

《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申报表》、《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申报简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只交电子版(字号为宋体小四),并于2017年4月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人:周海波、钟贝,电话:0835-2882221,028-86293359,邮箱:zzb@sica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