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07日 10:55 作者:         审稿:组织部       来源: 点击数:

各分党委: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需要网络转接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进行转接。

(三)毕业生党员先联系转入基层党组织,核准对方基层党组织名称(具体到支部名称),明确接收单位(省内)是否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

二、工作流程

(一)登记报送党员转接信息登记表(530日前)

请各分党委准确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所有需转接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都需要填附件1表一,需要纸质介绍信党员填表一和表二),确认介绍信抬头、接收单位和党支部名称,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530日前将登记表交组织部办公室,电子档(附件1)发组织部邮箱(zzb@sicau.edu.cn)。

(二)网络发起转接(530日—61日)

请各分党委依据收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转校内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登记校内转接目的支部后,由院所党委发起转接。

(三)网络审核/打印纸质介绍信(62—5日)

组织部依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审核网络转接信息,统一打印纸质介绍信。

(四)领取纸质介绍信(66日—7日)

各分党委到组织部领取纸质介绍信和介绍信专用信封。

(五)做好纸质介绍信领取记录(67日—12日)

各分党委及时将纸质介绍信和专用信封分发给学生,务必交给本人,并请学生签字确认,登记联系方式(附件2)。提醒学生阅读信封背面的“党员须知”。在90天内需要重新开具介绍信的,由分党委负责办理,并备注在《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中,存档备案。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前将其组织关系转出,妥善保管纸质介绍信。

(二)介绍信有效期为玖拾天,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不予重新开具或改派。通过网络转接的党员需持党员本人身份证于玖拾天内到转入地基层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

(三)已经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

(五)纸质介绍信由组织部统一编号;本单位变动的,不需转接组织关系。转接校内和雅安市内的需将转接信息包(广东版党务系统生成)拷贝给党员个人,党员报到时将信息包拷贝给转入单位党组织。

(六)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贰零壹捌月。

(七)都江堰校区党政办负责协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附件1: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xlsx

附件2: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登记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1857


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抬头填写说明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常见写法

1、四川大学等(成都地区大学)——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

2、西南财经大学——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西南大学——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3、西南科技大学——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4、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所)——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

5、武汉理工大学——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6、华南农业大学——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7、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8、北京林业大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