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根据我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8〕36号)的相关规定,请已聘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分党委(名单见附件1)根据其履职情况及时进行年度考核,实事求是作出评定,提出补贴建议。并于1月8日前将《特邀党建组织员年度考核表》(附件2)交组织部办公室。 附件: 1. 各分党委特邀党建组织员.docx 2. 四川农业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考核表.docx 组织部 2019年1月3日 附件【名单.docx】已下载次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考核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