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党委:
根据学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9〕59号)的规定,现就开展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农新农的使命担当,积极探索形成符合我校实际,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工作机制,切实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建设对象
“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2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院(所)党委指导本单位符合建设标准的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标准,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
请各院(所)党委请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至zzb@sicau.edu.cn。
2.评审遴选。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0个“双带头人”工作室,每个给予1万元/年的建设经费支持。今后教育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样板支部推荐对象原则上应从校级工作室中产生。
3.建设成果。建设期内,教师“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2)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3)带领支部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4)积极加强系室、支部人才队伍建设;(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每年4月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工作计划及中期成果资料,2年建设期满提交“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总结报告及成果汇编。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受四川农业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
四、工作要求
各院(所)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工作。要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要发挥本单位“双带头人”工作室“样板田”“示范区”作用,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 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 四川农业大学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0年 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