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06日 00:00 作者:组织部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一)各院所分党委负责接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时要认真审查以下内容:

1.介绍信应为新版介绍信。

2.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若涂改需原单位盖章。

3.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

4党员组织关系从雅安市外转入我校的,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从雅安市内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四川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校内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本单位的研究生,不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校内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校内其他单位的研究生,需由原单位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由本人交至新单位。

5.党员档案材料是否规范。认真审查入党材料,看入党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盖章处是否规范,时间节点是否符合逻辑,特别是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本人是否年满18岁,是否由所在高中学校发展入党等。

6.凡党员介绍信和档案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请退回重新办理。各分党委在收到介绍信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

(二)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上报。各分党委在接收介绍信时,要及时将党员基本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将介绍信2016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和党员档案材料于919日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党员档案材料由组织部现场审核后返回所在单位。

二、新进教职工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将新入职教师党员编入党支部,及时更新党员管理系统。

(二)在收到介绍信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将党员介绍信原件于919日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

三、上报2016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材料

(一)上报《2016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和介绍信存根、改派原件。

(二)《登记表》中领取人签字一栏须为学生本人签字,改派的需在表格末尾注明。

四、有关说明

(一)所有材料请于920日前上报。雅安校区请交至第一办公楼组织部118办公室;成都校区请交至一教719办公室;都江堰校区请交至校区党政办。

(二)《2016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2016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需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请发送至276761770@qq.com邮箱,纸质版需加盖党委公章。

附件:12016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upload/File/20160920/20160920112229_60862.xls

2、《2016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upload/File/20160920/20160920112254_10101.xls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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