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暂行办法》(校党字〔2011〕52号),现将2011年基层党建创新活动项目终期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上报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立项申请认真自查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典型案例或影像宣传资料等成果,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结题审批表》(见附件)。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初审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项目最终成果、《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结题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二、时间安排
1.自查与总结(5月10—5月17日)。各项目负责人进行自查总结,形成最终成果,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结题审批表》,并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党组织。
2.初评与报送(5月18日—5月22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各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各单位将修改后的项目验收材料收集整理,并报党委组织部评审。
3.评审与通报(5月25日—5月31日)党委组织部将举行项目验收评审会,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作5—8分钟的情况介绍,与会专家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宣传与推广(6月)学校将采取多种途径和载体对创新活动项目成果进行宣传展示和推广。
三、注意事项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允许项目在3个月内进行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立项资格,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2882082 联系人:何 宇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结题审批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