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组织部对教师和学生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了摸底,存在较多设置标准不统一、支部党员人数参差不齐、按年级设置党支部不利于工作传承、支部命名不规范等不规范问题。经研究,现将党支部规范设置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规范本科生党支部设置,所有本科生党支部按专业设置,专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 人的(含专科共36个专业),可与相近专业联合成立党支部。
(二)研究生党支部原则上不按硕士、博士分层次设置党支部,也不按科硕、专硕分设党支部,按学科(专业)设置党支部,26个二级学科(专业)达不到单设党支部条件,可与相近学科(专业)联合成立党支部。
(三)以专业(学科)组建的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太多的,比如党员人数达50人以上的,同一专业(学科)可以组建2个学生党支部。
(四)学生党支部的命名应简明规范,支部名称一般由“单位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学生党支部”等组成。如理学院化学生物学本科生党支部、动物科技学院遗传育种研究生党支部。
(五)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辅导员中的党员担任。学生党员任支部副书记。
各基层党委请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整改情况报组织部。
组织部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