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期,上级党组织先后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的具体措施》等文件,对党建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要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班子成员完成的工作
(一)根据学校党委安排,在年底前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和1次民主评议党员会。
(二)年底前,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召开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会,分析研判党支部建设情况,并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所属党支部进行1次“过筛子”,重点看基本组织是否健全、基本队伍是否合格、基本制度是否落实、基本活动是否正常、基本保障是否到位,下一步打算是什么,记录备查。
(三)年底前,分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到分管系(室)或者联系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参加1次组织生活。
(四)2020年12月18日前,书面将分党委(党总支)班子2020年开展调研的题目和班子成员联系系(室)、支部情况报组织部1份。
二、需要党支部落实的工作
(一)年底前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
(二)开展对党员过“政治生日”政治仪式。
(三)年底前,根据安排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和1次民主评议党员会。
三、相关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责,结合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学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学校党委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