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请求选派科技副职到县(区)工作的函》(雅组函[2012]87号),我校将选派3-5名同志到雅安县(区)担任科级科技副局长。请各单位根据选派条件,在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公开推荐的基础上,于10月12日(周五下午5:00)前将《雅安市科技副职挂职锻炼登记表》报组织部。 附件:《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请求选派科技副职到县(区)工作的函》 党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