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关于教学科研单位处级干部交叉任职与排序规范的通知》(校党字[2012]3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任命:
李建强同志为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
付瑞琼同志为动物医学院副院长;
郭东力同志为林学院副院长;
聂坤伦同志为园艺学院副院长;
向 兵同志为信息与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 莉同志为食品学院副院长;
张 禧同志为政治学院副院长;
赵晓霞同志为文法学院副院长;
袁志香同志为艺术与体育学院副院长;
陈 涛同志为生命科学与理学院副院长;
刘明久同志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肖国海同志为农学院副院长;
潘绍伦同志为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
漆雁斌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吴先军同志为水稻研究所副所长;
曾立家同志为城乡建设学院副院长;
卢昌泰同志为旅游学院副院长;
马荣安同志为商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