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党委决定: 一、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邓良基同志兼任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朱庆和杨文钰同志兼任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下设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副处级建制)、基地管理中心(副处级建制)和办公室(正科级建制)。 三、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并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由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共同管理。 四、撤销校地合作办公室、教学实习农场、现代农业研发基地办公室,相关人员并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特此通知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