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公告

                                2023年09月22日 14:47 作者:         审稿:zzb2020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60号)文件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在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选拔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法学院副院长、商旅学院副院长1名。

二、竞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60号)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其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19719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3930日。

(二)职位要求

1.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法学院副院长

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管理能力,有竞聘职位所属学院主体学科专业背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正系(室)主任或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3年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商旅学院副院长

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管理能力,有竞聘职位所属学院主体学科专业背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正系(室)主任或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3年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竞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竞聘者本人须完整、准确、真实填写《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予以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3927日(周三)下午600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雅安校区第一办公楼117室、成都校区一教715室)。

(二)资格审核

由组织部、纪委办和人事处对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

成立校选拔考评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答辩;答辩结束之后,由选拔考评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岗位产生不超过2名考察候选人。

(四)组织考察

对在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中产生的考察人选予以公示,由干部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和任用

综合面试答辩、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情况,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四、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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