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60号)文件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在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选拔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资源学院副院长、环境学院副院长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各1名。
二、竞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60号)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其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3月31日。
(二)职位要求
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管理能力,有竞聘职位所属学院主体学科专业背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正系(室)主任或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3年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竞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竞聘者本人须完整、准确、真实填写《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予以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竞聘者本硕博各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周三)上午12:00。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雅安校区第一办公楼117室、成都校区一教715室)。
(二)资格审核
由组织部、纪委办和人事处对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
成立校选拔考评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答辩;答辩结束之后,由选拔考评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岗位产生不超过2名考察候选人。
(四)组织考察
对在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中产生的考察人选予以公示,由干部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和任用
综合面试答辩、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情况,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四、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