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6日 10:06 作者:组织科         审稿:向葵       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经研究,决定于9月开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淬炼、政治历练、道德修炼更加自觉,准确把握入党的资格条件,端正入党动机,树牢理想信念,为在组织上入党、思想上入党和行动上入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参训学员。各分党校在年度分配的学员名额内(见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提交入党申请已满6个月,且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中择优遴选参训。教职工和博士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不占培训名额。各分党校应严格审查参训人员资格,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参训学员的遴选推荐,应在922日(周五)前完成。

(二)培训内容。各分党校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党章等党内法规体系,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入党的基本程序等,并可根据单位实际,增设其他富有单位特色的专题培训。

(三)授课师资。授课师资由院(所、室)党委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书记、专(兼)职组织员、辅导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任教师等组成。院(所、室)党委书记、副书记要带头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授课。

(四)培训组织。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24学时,可采取集中授课、知识讲座、交流研讨、事迹报告、主题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一次性或多批次进行,亦按照融合、有效、可行的原则联合办班,但不能以分散自学代替集中培训各分党校要细化培训方案,对各环节作出具体安排。

(五)材料报送。各分党校请于109日(周一)前报送方案(见附件2)和学员名单(见附件3),116日(周一)前报送结业考核成绩登记表(见附件4)。其中雅安校区请交至1118室、成都校区请交至1717室、都江堰校区请由校区党政办带至成都校区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发至zzb@sicau.edu.cn

联系人:舒正悦,联系电话:028-8629126018200287827

 

附件1.2023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方案备案表

3.学员名单

4.结业考核登记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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