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16:40 作者:组织部         审稿:向 葵       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深入学习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等,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4429日)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且被二级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员工。

三、培训时间

5月中下旬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采取专题辅导、讲座报告、主题实践和小组讨论4种方式进行,共24学时。专题辅导、讲座报告由校党校负责组织,主题实践、小组讨论由分党校负责实施。

(一)专题辅导(2学时)。通过举办形势与政策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共1个专题。

(二)讲座报告(14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思想理论体系和重要会议精神、川农大精神,共7个专题,每个专题2学时。

(三)主题实践及小组讨论(8学时)。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发展对象学唱《国际歌》、观看专题纪录片、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优秀事迹宣讲等实践锻炼活动,组织学员围绕培训主题和内容分享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引导党员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平时考察(30分)、心得体会(10分)和结业考试(60分)三部分构成,其中结业考试由校党校统一组织,平时考察和心得体会的考核评分由分党校负责,各部分均合格后方可结业。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发展对象培训的重要意义,坚持政治第一标准,精心选拔参训对象。请于561800前将参训学员报名表纸质版(附件1)报送党委组织部(雅安校区1118室、成都校区1717室,都江堰校区请通过校区综合科带至成都校区),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sicau.edu.cn

(二)各分党校指定1名党员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做好培训前动员工作,开展好学员主题实践和小组讨论,组织好平时考察、心得体会的考核评分,以及学员培训入场秩序,确保学习效果。

(三)各分党校认真落实培训要求,未参加集中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七、其他事宜

(一)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一律不予补办。

联系人:雷达

联系电话:028-8629126015108425564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