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根据学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9〕59号)精神,已聘特邀党建组织员聘期已满,现将新一轮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爱党建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善于把握学生党建工作规律。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8岁,身体健康。
二、相关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各教学科研单位分党委可选聘1名。请需要聘任的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下班前将拟聘人员《特邀党建组织员申请表》报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
特邀党建组织员申请表.doc
组织部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