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根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部生活会有关问题的答复》(学办发[2021]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川庆学办[202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强农兴农使命,奋勇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治蜀兴川时代新篇中贡献川农大力量。
二、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会前,各党支部要聚焦主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中央指定的4本党史学习材料,彭清华在四川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通过学习研讨,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领悟,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坦诚交流。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相互提醒、交流提高。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先进工作者,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谈学习情况,谈心得体会;二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谈学习情况,谈感悟收获;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找一找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对照党员先锋模范要求,谈作用发挥情况,特别是立足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服务乡村振兴等岗位职责、履职尽责做的怎么样,还有哪些差距。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一流农大建设、推进内部治理、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要在自我检视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并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在校外挂职、借调的干部教师党员要按照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外挂职、借调已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除外)
四、抓好整改落实
会后,要针对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改进提高。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支部要将委员会查摆的问题、整改相关情况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备案。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做细做实,确保取得良好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根据工作需要,分党委、党总支可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从发文之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8月31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及时报组织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