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121号)工作规定,现将开展本年度党建“双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项目及数量
(一)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所),立项不超过5个。
(二)第三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立项10项。
(三)第六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党建工作标杆院(所)
教学科研单位均可申报,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院(所)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近5年来,院(所)党组织或下辖师生党支部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
3.近3年来,院(所)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所)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管理服务部门或教学科研单位师生党支部均可申报,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教师党支部成立3年(含)以上,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成立1年(含)以上,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教师党支部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三)“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均可申报,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教师党支部处于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三、评审流程
(一)各二级党组织根据申报条件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把关推荐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收集汇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党建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建设周期
每个项目培育周期均为2年。
五、资助经费
(1)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每个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2)党建工作标杆院(所),每个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前述项目立项时划拨50%经费,中期进展评估通过后再划拨剩余50%经费。
六、成果要求
(一)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须加强宣传,积极向组织部报送典型经验或工作案例,同时注重成果推广运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为冲击国家级、省级党建“双创”项目做准备。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相关成果,需注明“受到四川农业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党建工作标杆院(所)建设项目资助”。
七、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党建“双创”项目申报简表》《党建“双创”项目申报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3、4)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雅安校区1办118室、成都校区1教717室、都江堰校区531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zb@sicau.edu.cn。
联系人:雷达,联系电话:028-86291260、15108425564
附件: 1.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
2.党建“双创”项目申报简表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4.党建“双创”项目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