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学校党建“双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27日 16:06 作者:组织部         审稿:zzb2020       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121号)工作规定,现将开展本年度党建“双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项目及数量

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所),立项不超过5个。

)第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立项10项。

)第“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10项。

二、申报条件

)党建工作标杆院(所)

教学科研单位均可申报,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院()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近5年来,院(所)党组织或下辖师生党支部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

3.3年来,院(所)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所)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管理服务部门或教学科研单位师生党支部均可申报,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教师党支部成立3年(含)以上,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成立1年(含)以上,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教师党支部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均可申报,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教师党支部处于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在建设期满时达到《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所列要求。

三、评审流程

(一)各二级党组织根据申报条件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把关推荐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收集汇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党建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建设周期

每个项目培育周期均为2年。

五、资助经费

1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个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2党建工作标杆院(所),个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前述项目立项时划拨50%经费,中期进展评估通过后再划拨剩余50%经费。

六、成果要求

(一)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须加强宣传,积极向组织部报送典型经验或工作案例,同时注重成果推广运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为冲击国家级、省级党建“双创”项目做准备。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相关成果,需注明“受到四川农业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党建工作标杆院(所)建设项目资助”。

七、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55月23日前将《党建“双创”项目申报简表》《党建“双创”项目申报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34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雅安校区1办118室、成都校区1教717室、都江堰校区531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zb@sicau.edu.cn

联系人:雷达,联系电话:028-86291260、15108425564

附件: 1.党建“双创”项目建设标准

     2.党建“双创”项目申报简表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4.党建“双创”项目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5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