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
(一)入党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忠诚。
2. 严格遵循党章,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讲规矩、守纪律。
3. 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心系师生,服务师生,师生认可度高。
4. 加强道德修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知行合一。
5. 学习、工作上取得较好成绩,在师生中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二)入党程序
1.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年满18岁的师生,可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收到申请书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3)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决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
(5)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进行1次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进行1次考察。
(6)参加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2.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部大会(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党组织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及必要的函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在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前,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3. 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分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预审,并组织填写入党志愿书。
(2)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4)分党委或校党委审批,审批时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3个月。
(5)将预备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并开始按月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对预备党员进行为期1年的培养考察。
(3)预备期满1个月内,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4)预备期满3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5)分党委或校党委审批,审批时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二、党员教育管理
(一)学习教育重点内容
1. 党的经典理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
2. 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坚守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3. 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领会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于四个全面重大战略部署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4. 其他重要文件、会议和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文件、会议和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学习教育主要方式
1. 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双周二下午组织生活制度,搭建互联网+等多种学习平台,以座谈会、讨论会、报告会、专题学习等形式,灵活多样开展组织生活。
2. 领导干部讲党课。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
3. 谈心谈话。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活动,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个别谈心。
4. 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选好主题开展党日活动。
5. 党员民主评议。年底,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三)日常管理
1. 党员外出地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开具党员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一般开具党员证明信。
2. 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超过6个月的,无正当理由,按自行脱党处理。
3. 党员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交纳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挂靠的或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党支部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跟踪教育;党员应定期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