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的通知

                                2011年10月28日 14:02 作者:zzb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暂行办法》(校党字[2011])52号)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高校基层组织条例的贯彻落实,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以党建创新立项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立项范围为:

    1、展示学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成果,可以是正在组织实施的创新活动,也可以是准备开展的创新项目。

    2、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主要包括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基层组织设置及活动内容和方式、党内民主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及先进典型案例。

4、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思路与举措等。

二、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201110月下旬)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确定的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工作方案,以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申报。活动方案制定后,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申报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2、项目申报(201111月上旬)

立项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上报的立项申报表进行审核,推荐1个优秀项目,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于11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3、项目审批(201111月中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活动项目进行审批,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个,并发文公布项目审批情况。

4、项目实施(201111月至20125月)

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指导,确保立项活动顺利开展。

5、项目验收(20125月)

各基层党组织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结题,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限期整改。

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方式的有益探索,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积极探索我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认真推进创新立项工作。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暂行办法》(校党字[2011])52号)

2.《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