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根据学校《关于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党字〔2010〕111号)精神,已聘特邀党建组织员聘期已满,现将新一轮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中共党员,热爱党建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善于把握学生党建工作规律。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8岁,身体健康。
二、相关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各教学科研单位可选聘1名。各单位需要聘任的请于2015年12月13日前将拟聘人员《申请表》报组织部。
组织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