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的通知

                                2015年06月01日 00:00 作者: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年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中很好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进一步激励先进,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其中: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个,教工党支部10个,学生党支部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其中:教职工党员55名,学生党员45名。表彰名额分配附后。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评选。

(三)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15名。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所属党组织党员出色完成好本职工作,切实维护本单位和谐稳定。

2.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在服务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服务师生、服务党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

4.在师生中威信高,积极为师生解决难事、办实事。近年来党组织所属党员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教职工党员应当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在完成重要工作任务、推进本单位发展中乐于奉献、业绩突出。

3.学生党员应当勤奋学习,争当学习的排头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主动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时时体现先进性。

4.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清正廉洁。

(三)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评选条件

1.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校党委决策部署,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正身守规善为。

2.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改革创新意识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绩突出。

3.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个人干净。

4.担任处级领导干部2年及以上(计算到20156月底),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荐,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申报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根据事迹材料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按分配表彰名额等额推荐。

(三)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各中层单位党组织在全校范围内按不超过表彰名额提名推荐。学校根据多数党组织意见和事迹材料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以上表彰对象研究确定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肃推荐纪律,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勇于担当、干在实处。

(二)各推荐单位确定推荐对象后,于610日前报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推荐审批表、评选对象信息简表。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推荐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信息简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信息简表、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推荐对象信息简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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