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建创新活动项目2014年结题及2015年申报的通知

                                2015年01月06日 10:07 作者:组织部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暂行办法》(校党字[201152号),现就基层党建创新活动项目结题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项目结题

(一)做好自查总结

3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要求,对拟结题项目进行自查总结,做好验收准备。3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验收。

(二)报送结题材料

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审批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和附件材料。结题审批表中的结题报告部分应包括项目简述、项目做法、项目成效、体会建议等内容,项目相关的制度成果、调查报告、论文、音像材料等以附件形式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本和纸版本于3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2015年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基层党建创新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进行申报。立项范围为:

1. 探索适应我校特点的党建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锻炼的方法、思路。

2.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中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

3.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带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方式方法探索。

4. 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常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实抓好新常态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与新方法探索。

5. 围绕提升党员队伍质量,积极构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作风建设新机制,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探索。

6.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7. 积极创新党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载体,努力培育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典型示范。

8. 符合立项要求的其它范围。

(二)申报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直属党支部可申报1个项目。以前申请批准的项目没有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今年不得申请新的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个。项目期限为1年,20163月验收。

(三)材料报送

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申报表、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立项申报简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只交电子版(字号为宋体小四),并于20154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钟贝,电话:2882082)。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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