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2年08月31日 15:59 作者:组织科         审稿:       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雅组组〔2012〕39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党费收缴方面
    是否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员是否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员的党员是否作出批评教育甚至组织处理;党费是否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交,有无少交、拖欠、隐瞒等现象。
    (二)党费使用方面
    党费使用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执行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党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党费使用票据是否规范,具体用途是否专项用于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箱制品和设备,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是否存在用于行政经费列支现象。
    二、检查方法
    此次党费工作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要求今年9月8日以前完成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自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对于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人和事,要按党章和党的有关纪律严肃查处;对未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及时补足欠缴党费。
    (三)请各单位在9月11日前将2010、2011年党费收入、使用和结存的详细情况,党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党费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报组织部组织科。

组织部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