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通知

                                2011年08月22日 17:15 作者:组织部         审稿: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组织部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将于9月下旬召开,根据雅安市委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

我校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3名,其中厅级党员领导干部1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1名,教学科研一线党员1名。推荐名单中应有1名妇女党员代表。

二、代表条件

1.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2.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指示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勤奋敬业,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并受到群众拥护;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三、产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825日——27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代表条件和结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名,于827日下午6:00前报组织部。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公示(829日——91日)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各党组织推荐人选的得票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5名,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年内考察过的人选,不再重复考察。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91日)

根据公示、考察情况,并征求校纪委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雅安市委沟通。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92日——3日)

召开党委全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按不少于应选名额3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即从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5名中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于93日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登记表连同选举推荐提名工作的情况报告报送雅安市委。

5.选举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94日——8日)

召开党代表会议(校领导、两委委员、校党代表代表),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即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中选举产生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3名。于98日前将选举结果报雅安市委。

四、有关要求

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选举工作,在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要注意从近年来中央、省、市、校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推荐候选人。各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选举中的各项工作,确保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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