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根据我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9〕59号)的相关规定,请已聘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分党委(名单见附件1)根据其履职情况及时进行年度考核,实事求是作出评定,提出补贴建议。并于11月29日前将《特邀党建组织员年度考核表》(附件2)交雅安校区第一行政楼118办公室、成都校区第一教学楼720办公室。 附件1:各分党委聘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名单.docx 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考核表.docx 组织部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考核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各分党委聘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名单.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