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作表率、创佳绩”示范活动启动仪式的隆重举行,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步入了新的阶段。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全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带领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申请创建示范党组织、示范岗和成才示范标兵。
一、教职工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请程序
1. 提出申请:基层党组织(含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向所在基层组织提出申请并附上承诺书一式三份。
2. 组织推荐: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党委审批。
3. 提交材料:请于2010年11月16日前将申请和承诺书各一份上交相关部门,教职工党组织和党员的材料交党委组织部。
二、学生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建示范活动安排
由学生工作部结合学生工作的实际负责组织实施。
三、要求
请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需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凝炼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认真组织“作表率、创佳绩”示范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亮牌示范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
特此通知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