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字[2009]30号)、《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川农大校人发[2009]51号)和《关于非编制聘用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川农大校人发[2010]31号)文件规定,请各单位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级干部
1.在处级干部年终述职测评大会上,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领学《四川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字[2009]30号)文件中关于考核内容、标准、考核结果的使用和相关事宜等主要内容,再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2.学校将指派联络员参与各单位的处级干部年终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听取考核单位处级干部的述职,参与考核测评结果的统计,并将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的测评统计结果及时带回交组织部。
3.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召开处级干部年终述职测评大会的时间、地点报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人:侯永翠,电话:0835-2882221)。
4.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9日前将以下考核的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相关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上下载):
(1) 关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认定的请示;
(2)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3)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4) 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的考核情况说明;
(5) 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的个人述职报告。
二、处级以下人员
1.请各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考核文件有关要求组织所在单位处级以下人员的考核。管理、服务人员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及服务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专职教学科研、实验技术人员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非编制人员填写《四川农业大学非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单位汇总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相关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2.请各单位将个人考核表和单位汇总表(单位汇总表需附电子文档)在2012年1月9日前报人事处。
3.各中层单位对本单位各类人员所填考核表的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保考核工作在公开、公正的条件下进行,使考核工作真正起到激励教职工努力工作的作用。
4.交人事处的单位汇总表和优秀人员比例计算都不包含处级干部。
5.非编人员的评优:后勤服务和保卫部门以非编制人员岗位数的20%评定优秀,其他中层单位非编制人员参与所在单位的年终考核评优。
三、注意事项
1.2011年6月30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须参加年终考核;
2.个人考核表请一律使用16K纸张打印,以便装订存档。
3.如果未按时按要求上交考核表的,将会影响个人有关薪酬待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