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面试答辩公告

                                2018年03月20日 16:21 作者:组织部         审稿:组织部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处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校党字〔201632号),学校对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本次5个职位竞聘报名28人,经审查,25人符合条件。经党委常委会同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答辩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法学院副院长(2人)

琦   

(二)体育学院副院长(1人)

(三)动物营养研究所副所长(5人)

方正锋         黄志清

   (四)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8人)

   卢   朱长文  刘冠丽    饶远林

   黄   黄锎靓  戢俊臣

  (五)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副书记(9人)

  丁海萍  王丽萍         庄萍萍

  欣    韬    林   谭慧存

若对以上同志申报相应岗位的资格有异议,请于2018322日下午500前以实名方式向学校纪委(0835-2882225/

028-86293258)或组织部(0835-2882128/028-86293363)反映。

二、面试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2018325日(星期日)全天。答辩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2:30

(二)答辩地点:雅安校区逸夫楼第二学术报告厅

(三)签到时间:

325日上午8:00法学院副院长职位、体育学院副院长职位、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副书记职位;

325日下午2:00动物营养研究所副所长职位、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职位。

(四)签到地点:雅安校区逸夫楼第三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以上同志如有自动放弃答辩者,请提前告知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2882221),以便调整答辩安排。

2.请以上同志务必按签到时间将PPT拷至逸夫楼第二学术报告厅,并签到抽签准备面试答辩。超过签到时间未到指定地点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答辩要求:每人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自我陈述不超过10分钟,提问答辩不超过5分钟。

4.请以上同志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搞拉票、打招呼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察入围原则

1.竞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推荐票数须达投票人数2/3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2.竞聘人数为2人的职位,推荐票数须达投票人数1/2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3.竞聘人数为3人的职位,在推荐票数达投票人数1/3及以上的人选中,按推荐票数由高到低确定1人进入考察。

4.竞聘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职位,从推荐票数由高到低确定2人进入考察。

5.同轮末位票数相同且超过应推荐名额时,考评专家按不超过缺额数,对相同票数的人选进行再次投票推荐,并按推荐票数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党委组织部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