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14〕11号),学校对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本次3个职位竞聘报名23人,经审查,23人均符合条件。经党委常委会研究,为做好面试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答辩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监察处副处长)(10人)
丁海萍 马 刚 朱长文 李维军 杨 娟
沈金亮 饶远林 蒋 武 蒋 颖 薛 波
(二)离退休管理处副处长(10人)
马 海 王丽萍 冯未俊 成 武 陈永昌
罗 俊 周 琴 贾开心 黄 青 戢俊臣
(三)风景园林学院副院长(3人)
李 西 宋会兴 蔡 军
若对以上同志申报相应岗位的资格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5:00前以实名方式向学校纪委(0835-2882225/028-86293258)或组织部(0835-2882128/028-86293363)反映。
二、面试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2016年5月8日(星期日)全天
(二)答辩地点:逸夫楼第二学术报告厅
(三)签到时间:
8日上午7:50: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监察处副处长)职位、风景园林学院副院长职位
8日下午1:40:离退休管理处副处长职位
(四)签到地点:逸夫楼第三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 以上同志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者,请提前告知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2882082),以便调整答辩相关安排。
2. 请以上同志务必按照签到时间将PPT拷至逸夫楼第二学术报告厅,并签到抽签准备面试答辩。超过面试时间安排未到指定地点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答辩要求:每人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自我陈述不超过10分钟,提问答辩不超过5分钟。
4. 请以上同志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搞拉票、打招呼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察入围原则
1. 竞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推荐票数须达投票人数2/3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2. 竞聘人数为2人的职位,推荐票数须达投票人数1/2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3. 竞聘人数为3人的职位,从推荐票数达到1/3及以上的人选中确定不超过2人进入考察。
4. 竞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职位,从推荐票数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第二轮推荐,从推荐票数达到1/3及以上的人选中确定不超过2人进入考察。
5. 同轮票数出现相同且超过应推荐名额时再进行一轮投票推荐。
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