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37号)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聘上岗方式在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选拔7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保卫处副处长、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林学院副院长、园艺学院副院长、风景园林学院副院长、环境学院副院长各1名。
二、竞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37号)(附件1)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其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10月31日。
(二)职位要求
1.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熟悉高校招生就业规律和运行及管理工作,具有本岗位所需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 年及以上;或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主任科员)5年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强,愿将主要精力用于行政管理工作。
2.保卫处副处长
熟悉高校安全保卫管理业务内容、工作流程和方法,具有本岗位所需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 年及以上;或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主任科员)5年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服务意识强,愿将主要精力用于行政管理工作。
3.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林学院副院长、园艺学院副院长、风景园林学院副院长、环境学院副院长
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管理能力,有竞聘职位所属学院主体学科专业背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正系(室)主任或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3 年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竞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申报者本人须完整、准确、真实填写《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予以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周一)至10月15日(周五)。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雅安校区第一办公楼117室、成都校区一教715室)。
(二)资格审核
由组织部、纪委办和人事处对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
成立校选拔考评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答辩;答辩结束之后,由选拔考评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岗位产生不超过2名考察候选人。
(四)组织考察
对在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中产生的考察人选予以公示,由干部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和任用
根据面试答辩、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情况,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四、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37号)
2.《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