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促进党建工作提档升级

                                2019年09月11日 09:46 作者:         审稿:组织部       来源: 点击数:

910日,学校修订印发了《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959号)(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2018年《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工作规则》规范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工作之后,在传承学校党建工作传统的基础上,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构建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组织框架体系,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新时期学校党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重要遵循。

《办法》共28条,以六个方面为抓手,坚持着眼于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性与创新性,传承学校党建工作的好做法,突出学校党建工作的时代性,注重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五个坚持,突出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

政治属性是党组织的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基本功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办法》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把好重大问题的政治关、争创“四好”领导班子、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等“五个坚持”,强化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通过着实解决好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好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行使在教师交流引进、培养使用、考核中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权”,在课程建设、教材选用、重大学术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把好重大问题的政治关。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分工合作、共谋发展,增强整体功能,着力建设政治素质好、推动发展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明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规范决策程序,突出强调涉及办学方向、教职工切身利益、教师引进和职称评聘等重大事项,要经党组织先研究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等措施,坚持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委员会在教学科研单位各项工作中起着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要通过明确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的范围、议事规则、频率及原则,强化坚持好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

强化五个规范,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基层党支部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办法》通过规范党支部设置、职责、调整与换届、班子配备、书记培育与考核等“五个规范”,进一步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在坚持支部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鼓励探索按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支部。根据师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差异化明确支部主要职责:在职教职工党支部着重突出政治功能,保证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以及教育引导教职工党员争做师德标兵、管理服务模范;离退休党支部着重突出鼓励和支持老同志建言献策、对年轻师生的传帮带以及密切联系老同志,做好经常性服务工作;学生党支部突出团结带领学生党员及班级成员推动学生班级进步,教育引导学生党员争做学习成才标兵、服务师生表率。根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明确基层党支部的任期、换届等工作。在党支部班子配备上,要求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由党员系(室)、部门负责人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优秀师生党员担任。强化支部书记培训与考核,多途径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不少于1个师生党支部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强化五维教育,提升党员队伍战斗力

《办法》突出高质量主题,通过党员发展、常态长效教育、主题教育、反思教育和监督管理等“五个维度”进行教育,建立党员递进教育管理体系。强化党员发展标准,及时把信仰坚定、对党忠诚、作风过硬、业绩突出、成绩优异、符合入党年龄要求的优秀师生吸收到党组织队伍中来。根据党员发展相关规定,严格党员发展程序。通过“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三农”形势政策、专业知识等结合起来,打造特色鲜明的常态长效学习教育机制。突出主题教育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结合中心工作,创新载体,组织党员师生深入开展主题活动,增强党员师生爱校之情、报国之志。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格组织关系管理,对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严格《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师生党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等应按规定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推进四大计划,培育党建特色品牌

为推进一批书记创新项目,培育一批“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锻造一批党员骨干队伍,《办法》在总结了前期学校各类党建工作品牌成效的基础上,每年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着力推动实施书记创新项目计划、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计划、党员示范引领计划、党员关爱帮扶计划等“四大计划”,培育我校党建特色品牌。

学校从2011年开始持续实施党建创新活动,至今已累计投入130多万,支持了200多个项目进行了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进一步强化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在总结前期实施的基础上,实施以项目为抓手,以品牌为导向的“书记创新项目计划”,每年投入不少于20万元,由院级党组织书记提出项目申请,学校组织答辩,评选10个立项项目,给予2万元/项目的经费支持,项目一般在1年内实施完成,每两年评选1次优秀项目,评选5个优秀项目纳入学校党委“七一”表彰,每个优秀项目奖励5000元。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启动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计划。实施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工作,每年投入10万元,创建10个,每个给予1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从中推荐教育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推荐对象。党内表彰时单列10名教师党支部书记表彰对象,将优秀党支部书记作为职称晋升的认定条件,将支部书记列入党团副处级职位竞聘申报条件之一。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要求,实施党员示范引领计划。以获评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为重点,在全校师生党员中开展“百名党员示范行动”,设立教师党员示范(先锋)岗50个、学生成长成才党员标兵岗50个,学校党委予以命名授牌,带动青年学生在学农爱农、兴农报国中争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每两年进行一次党内表彰。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把党的“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具体化,《办法》规定了党员关爱帮扶计划,通过在党费中设立“困难党员救助基金”,每年不低于10万元,专项用于困难师生党员的慰问。开展普遍谈心谈话活动,利用组织生活时间为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从教生日”,坚持重大节日、生病住院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切实加强对师生党员的真情关怀。

强化三大保障,夯实党建工作的条件支撑

条件保障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基础。《办法》明确学校注重从人员、资金、场地上强化“三大保障”,夯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物质基础。通过持续实施已开展多年的特邀党建组织员选聘制度,提高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劳务补助;各学院从党员思政辅导员中选配1名专职组织员,双管齐下,强化党建工作的人员保障。每年按不少于60万的标准,为师生党员划拨党建活动经费至院级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等方式强化经费保障。支持在学生公寓、会议室等建立党员活动室、党员工作室,提供场地保障。目前,学校已在三校区学生公寓分别建立了党员活动室。

强化360度考核评议,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评议考核,落实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办法》从中层单位党组织内部、中层单位党组织之间和学校党委开展360度评议机制,在考核安排、考核等次确定以及结果运用等三方面对党建评议考核工作做了明确规定。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实行院级党委和学校考核双重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由院级党委考核结果、学校党委组织中层单位党组织综合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明确考核对象得票率计算公式为:考核对象得票率=单位考核得票率×60%+学校考核得票率×40%,学校常委会综合评定考核等次。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抓党建工作情况评定为“好”等次的班子,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在评先选优、干部提任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对抓党建工作情况评定为“一般”“差”等次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