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教师党支部为依托,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质量提升,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学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9〕59号)的规定,现就提交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进展报告及创建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进展
(一)做好自查总结
2021年4月30日前,各工作室负责人对照申报书所列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要求,对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评估,报告进展报告。
(二)报送进展材料
中期进展报告书包括年度工作总结、下一阶段建设计划和支撑材料。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围绕抓好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开展党建创新探索、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抓好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展开,项目的制度成果、调查报告、论文、音像材料等以支撑材料形式报送。《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期进展报告书》(附件1)等相关纸质材料于4月30日前报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sicau.edu.cn。
二、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
(一)建设对象
“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2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申报
各院(所)党委指导本单位符合建设标准的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标准,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
请各院(所)党委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申报简表》》(附件3),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至zzb@sicau.edu.cn。
(三)评审遴选
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0个“双带头人”工作室,每个给予1万元/年的建设经费支持。
(四)建设要求
建设期内,教师“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2)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3)带领支部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4)积极加强系室、支部人才队伍建设;(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每年4月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工作计划及中期成果资料,2年建设期满提交“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总结报告及成果汇编。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受四川农业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
三、工作要求
各院(所)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首批“双带头人”工作室的中期报告、第二批工作室的申报、建设指导工作。要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要发挥本单位“双带头人”工作室“样板田”“示范区”作用,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 1: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期进展报告书.doc
2: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docx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申报简表.docx
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