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校2022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2022年03月10日 10:05 作者:         审稿:zzb2020       来源: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条例》(校党字202038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就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纪党规、党性修养等作专题辅导;结合发展对象的学习、工作和思想实际,就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发挥表率作用、争做合格党员等作专题辅导;围绕川农大人兴农报国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继承和弘扬川农大精神作专题辅导;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引导学员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帮助发展对象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且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员工

三、培训时间

4月中旬开班,5月上旬结业。

四、培训形式

采取专题辅导、讲座报告、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专题辅导、讲座报告由校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主题实践、小组讨论归口由分党校组织实施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分平时成绩(30分)、心得体会(10分)和结业考试(60分)3部分。

1.平时成绩: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小组讨论和实践活动等,特别要重视实践和讨论环节的考核。具体考核和评分由各单位负责。

2.心得体会:参训学员要结合实际,着重就培训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思想和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党性修养的认识等撰写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具体考核和评分由各单位负责。

3.结业考试:由校党校统一组织,并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员。

六、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选拔参训对象,1名教师作为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指导老师,认真做好培训前的动员工作,强化培训学习的纪律要求,并全程负责本次培训

2.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或参训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3.请于4月6日(周三)下午5:00前将参训学员报名表纸质版(须盖章)报送组织部组织科(雅安校区第1118室、成都校区1717),报名表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zzb@sicau.edu.cn,都江堰校区学员报名表纸质版扫描后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舒正悦

联系电话:028-8629126018200287827

 

附件:党校2022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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