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9〕59号),现就开展首批和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及中期进展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一)验收对象
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开展自查。对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3)和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建设举措,进行全面自查总结。
2.提交材料。包括验收申请书(见附件4)和成果汇编。验收申请书应体现建设标准的符合度、建设成效的达成度、创新方法的显示度。成果汇编主要包括形成的相关制度、调查报告、案例展示、论文专著、新闻报道、音像材料等。
3.验收考核。党委组织部根据自查情况,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予以验收考核。
二、中期进展评估
(一)评估对象
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见附件2)
(二)评估程序
1.进行自评。对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3)和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建设举措,开展自查评估。
2.提交材料。填写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5),对年度工作进行梳理,总结阶段成效,发现差距短板,明确下一步建设计划。
3.中期评估。党委组织部根据自评情况,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建议。
三、报送要求
请务于4月20日(周三)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雅安校区请交至1办118室、成都校区请交至1教717室、都江堰校区请由校区党政办带至成都校区,电子版请发至zzb@sicau.edu.cn。
联系人:舒正悦,联系电话:028-86291260,18200287827。
附件:1.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名单
2.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名单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工作验收申请书
5.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期进展报告书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