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职组织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党组字[2018]20号
各分党委:
为进一步落实《四川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现就在学院党委设置专职组织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备原则
在有本科生的学院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
二、人员的确定
原则上从学院现有的党委(行政)办公室人员中推荐,本单位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等待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任职条件
1.掌握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党性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分党委于10月19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报告和人选推荐表报组织部。
附件: 专职组织员推荐表.docx
组织部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