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37号)文件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聘上岗方式,在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选拔7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教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风景园林学院党委副书记、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园艺学院副院长、环境学院副院长各1名。
二、竞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37号)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其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3月31日。
(二)职位要求
1.教务处副处长
熟悉高校教学规律和运行管理,具有本岗位所需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或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主任科员)5年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强,愿将主要精力用于行政管理工作。
2.审计处副处长
熟悉高校审计工作,有从事审计、财务或工程等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审计、财务、工程类专业背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或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主任科员)5年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强,愿将主要精力用于行政管理工作。
3.风景园林学院党委副书记、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熟悉高校党务和学生工作,具有2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不受此限制)和较强管理能力。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3年及以上;或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主任科员)5年及以上。
4.园艺学院副院长、环境学院副院长
熟悉高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具有竞聘职位所属学院主体学科专业背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正系(室)主任或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3年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竞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竞聘者本人须完整、准确、真实填写《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予以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周四)至3月24日(周四)。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雅安校区第一办公楼117室、成都校区一教715室)。
(二)资格审核
由组织部、纪委办和人事处对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
成立校选拔考评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答辩;答辩结束之后,由选拔考评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岗位产生不超过2名考察候选人。
(四)组织考察
对在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中产生的考察人选予以公示,由干部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和任用
根据面试答辩、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情况,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四、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副处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