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党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总结学校近年在干部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本着一体推进干部管理的理念,着眼制度的衔接协调,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日前,校党委对《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管理岗位职员聘任实施办法》3个文件进行了修订。
拧紧总开关,强化党管干部
突出政治标准,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写入各个文件,明确政治素质的定量考核。在处级领导干部考察测评中,政治素质专项评价“好”和“较好”的合计比率低于70%,或者“差”的比率高于15%的,不得继续作为考察对象。将领导干部和管理岗位职员都纳入校党委统一管理,领导干部和八级以上职员的管理由组织部具体实施。强化二级党组织的把关作用,领导干部、职员的申报必须经二级党组织推荐,其中五六级职员实行年度限额推荐。在处级领导干部考察中,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出具“双签字”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科级领导干部由二级党组织开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任前谈话。
鲜明风向标,突出实干担当
坚持事业为上,鲜明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以其引领干部想干事有激情、肯干事有后劲,从思想上带路、工作上带领、作风上带动。突出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须具备一定管理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来校工作满1年,方可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满2年方可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强化正向激励,引领干部担当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新增对在教育教学、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管理服务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新增聘任五六级职员,应当具有在下一级担任领导职务的经历。健全了干部退出领导职务的制度,明确在未满规定年龄前,本人申请并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待遇按新任职务职级标准执行。
念好紧箍咒,强化监督管理
健全全过程监督链条,完善回避、退出、试用、出国(境)、挂职等制度。明确了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任(履)职回避范围。明确处级领导干部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可以提前终止试用期。新增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和科级领导干部选派管理。
练好瓷器活,强化专业锻造
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干部的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持续提高干部岗位履职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新增从管理岗位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历,其中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还应具有副高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明确提任教学科研单位行政正职,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强化干部的教育培训,采取脱产培训、党委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引导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进一步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新增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8年的应当轮岗交流,其中,在同一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处级正职应当轮岗交流、满5年的处级副职应当调整分工或者轮岗交流。
挥好指挥棒,调整考核权重
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激励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分类调整班子年度考核指标权重。提高了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工作业绩在教学科研单位班子考核中的比例,管理服务部门班子考核权重中新增了中层单位对管理服务部门的民主评议。3个文件都明确规定所有类别的职务职级晋升,任职年限的考核结果均要求为合格以上等次。